让廉洁清风润泽阡陌乡野

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》,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和要求。农村基层干部身处服务群众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是联系群众的中坚力量,必须持续擦亮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形象。
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“基层干部离群众最近、群众看我们党、首先就看基层干部、”在新时期持续从严教育监管下,农村基层工作中实的导向、严的规矩不断彰显,农村基层干部纪律观念、廉洁意识也在不断增强。但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在廉洁履职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,虚报冒领惠农专项资金、在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中谋取私利、在救济补助上吃拿卡要等情况时有出现。这些现象展现出,农村基层干部进行作风转变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,绝不能有松松劲、歇歇脚的心态。

“求木之长者、必固其根本;欲流之远者、必浚其泉源、”从思想上正本清源、固本培元,既是培铸信念定力的核心所在,更是自觉抵御诱惑考验的关键所在。基层干部要准确把握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,依托“三会一课”、理论学习中心组、专题读书班、主题党日等学习方式,原原本本学、融会贯通学、联系实际学,做政治上的明白人、理论上的清醒人。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,常思贪欲之害、常怀律己之心、常修职守之责,经常对自己开展“显微镜”式的细致检验,拿党章党规“扫描”、用人民群众新期待“透视”,以零懈怠、零侥幸的心态防止歪风沾身、杜绝邪气近体,做到一辈子不变色、不变质、不变味。

江山就是人民,人民就是江山。农村基层干部既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,也是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形象代表,要解决群众的困难和诉求,也要将党和政府的惠民举措落实到基层一线。基层干部要树牢求真务实的责任担当,破除洁身自好却碌碌无为的消极思想,不将干净异化为不干事的借口,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、政绩工程,多做打基础、利长远的实事好事。要树立“权为民所赋、权为民所用”的权力观,弄清悟透我是谁、为了谁、依靠谁,无论是惠民政策的执行把关,还是集体资产的处置决策,抑或是工程项目的实施落地,都要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

“木受绳则直、金就砺则利、”农村基层干部的一言一行、一举一动,直接关系着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。为此,构建监督检查、多维培训机制刻不容缓。各地区要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,注重常态监督与长效监督相结合,紧盯关键岗位、关键环节、关键人员,对发现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及时上报,做到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。要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,鼓励群众成为农村治理的参与者、村务决策的见证者,多维度、全方位对农村基层干部“把脉”“打分”,对工作成效显著、表现优异的进行表扬,对违法违纪、偷奸耍滑的进行严肃处理。要注重教育培训,充分发挥各级党校的主阵地作用,整合现代远程教育网络、农村党员干部知识培训示范基地等多种培训资源,以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、网络教学相结合等形式,帮助农村基层干部加强作风建设,源源不断为乡村振兴工作贡献力量。

滚动至顶部